close

  文字更正 ●1月18日A 12版《夫妻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免契稅》一文(編輯:黃勇 校對:黃永文)第6段第8行,“即時通過假離婚”應為“即使通過假離婚”。●1月18日A 13版《香格裡拉古城火災原因查明》一文(編輯:龍濤 校對:豐衛平)第1小標題第2段第2行,“客站經營者”應為“客棧經營者”。●1月19日A 05版《政協履職不是靠說了算而靠說得對》一文(編輯:劉玉霞校對:豐衛平)“觀察”最後一段第5行,“與會所用人”應為“與會所有人”。
  欄目編輯:楊小潔 差錯舉報電話:(020)87388888(0755)82121212讀者肖天祥先生等來電對本報提出指正意見,特此鳴謝。  (原標題:實事求是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q46lqlck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